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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苏民:顾炎武伦理道德思想概述

创建时间:2015-10-04

    与中国传统的主流伦理学说相区别,顾炎武的伦理学说并不是从“至善”的道德理念出发,而是从现实存在的人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出发,来探讨最合乎人性之实际和社会生活发展之实际的切实可行的道德伦理规范。这是顾炎武的道德伦理学说与宋明理学相区别的最显著特征,是中国传统伦理学从道德理想主义向着经验主义或现实主义转型的一个重要标志。

    顾炎武的道德伦理思想具有几个重要的特点:第一,他不像宋明道学家那样讲所谓“存天理,灭人欲”,而是肯定人们的“私”和“欲”的存在都有其一定程度的合理性;不讲“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的道学说教,而是讲“不能使天下无再适人之妇”和先王的“恤孤之仁”。第二,他从现实的人性和社会生活的实际出发,对儒家传统的道德观作了一系列重要的修正。他反对“爱有差等”说,尤其反对将这一学说运用于社会公共生活所导致的庸俗关系学;反对孟子所说的“穷则独善其身”的观点,认为“穷而在下位者”亦有救世之责;他不像宋明道学家那样讲玄之又玄的高妙道德“境界”,反对不切实际的道学说教,而只给人们预设了一个“行己有耻”的道德底线,并由此而探讨社会生活的理性化之路。第三,他反对朱熹所说的对“狂者”要加以裁抑的观点,认为“大凡高迈亢爽之人易于入道”,主张带有个性解放意味的豪杰精神。所有这一切,都是顾炎武的道德伦理思想中的值得重视的近代性因素。

    顾炎武的“行己有耻”的道德伦理思想,从思想学术渊源来说,既是对陆王心学的“良知”说的改造和发展,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继承了王阳明的“狂者胸次”说、李贽的“人必有私”说以及晚明个性解放的时代思潮;同时,由于他特别注重社会实际的考察,因而对社会生活中的弊病有更为深刻的认识,从而能够在理论上对道德与经济发展、道德与政治制度的关系多创特解。这对于当今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道德建设,依然具有不可忽视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