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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法联军为什么要火烧圆明园

创建时间:2016-12-24

  内容提要  从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整个过程来看,传统有关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目的的看法值得商榷。火烧圆明园不仅难以掩盖其侵略罪行,反而进一步将之大白于天下;尽管此举有报复清朝政府的表象,但绝不是其焚毁圆明园的最主要目的。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的真实目的在于以此彻底摧毁清政府的抵抗意志,胁迫清政府立即投降,实现其发动战争的罪恶目的——扩大在华权益。这无论是从英法发动战争的意图,还是从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后各方的反应,都可以清晰地得到印证。

  1860年10月,英法联军抢劫和焚烧了圆明园。150年来,国内史学界对此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然而对于英法联军焚毁圆明园的真实目的,长期以来存在争议。目前广为流传的观点主要有两种:一是掩盖罪行说。这种观点认为,1860年英法联军窜入北京西郊圆明园后,进行了大肆抢劫,之后为了掩盖罪行,放火焚烧了圆明园。二是报复说。这种观点认为,英法联合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遭到了我国爱国官兵及民众的英勇抵抗,不仅使其侵华目的难以顺利实现,而且还使得两国国内政府陷入危机之中。1860年9月17日,僧格林沁又在通州武力拘禁了英法谈判代表巴夏礼一行39人,更被英法联军认为是对他们的侮辱,于是两国政府蓄意采取报复性行动。1860年10月,英法联军兵临北京城下,他们认为巴夏礼等人仍被关押在圆明园,而且咸丰帝也仍住在那里,因此将其当作首先攻击的目标。

  如果从当时的历史情境出发,以上两种观点均不能令人信服。从根本上来说,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其主要目的既不是为了掩盖抢劫罪行,也不主要是为了报复清政府,而是试图通过焚毁圆明园,彻底击垮清朝最高统治集团的抵抗意志,迫使清政府立即投降,从而尽快实现其侵华战争目的——进一步打开中国市场,扩大在华利益。

  英法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扩大在华权益,在所谓“修约”要求遭到清政府拒绝后,英法悍然发动战争。1858年5月,英法联军攻占天津大沽口,并扬言进攻北京。咸丰帝被迫议和,与侵略者签订了《天津条约》。但侵略者认为“条约中的商务条款不能令人满意”,决心借机重新挑起战争,攫取更多特权。1859年6月下旬,英法联军挑起大沽口之战,但遭受重创。

  1860年初,英法两国重组侵华联军,在英使额尔金、法使葛罗率领下扩大战争。9月,联军逼近北京,咸丰帝仓皇逃亡热河。咸丰帝的出逃与拒降,使得英法两国无法立即实现其战争目的,持久作战的可能使其感到恐慌。早在1860年4月,英国外交大臣罗素就致函提醒额尔金说,如果咸丰帝出逃而拒不投降,“会使得盟国陷入窘境”(《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二次鸦片战争》六,256页。后引此书简称《丛刊》)。

  这就表明,英法联军最担心的是陷入持久作战,因为这样会使得他们面临一系列困难和窘迫:一是侵略军的补给难以为继。二是北京气候条件不容许英法联军持久作战。英法两国政府多次发出指示,要求联军必须在冬季到来之前结束战争并退出北京。三是英国国内反对对华战争的活动持续不断,统治集团内部的反战声音也很强烈,因此,如果不能迅速结束战争而陷入持久的对华作战,必将给巴麦尊内阁造成极大困难。四是联军内部日渐加深的英法矛盾也促使他们希望早日结束战争。

  考虑到必须尽快结束战争,额尔金决定,“必须仿佛是一声霹雳似地给(清政府)一个迅速而且厉害的打击”,而毁坏圆明园,“似乎在完成所要求的条件看来,算作很好的举动”,因为“此举之足以使中国及皇帝生极大之震动”(《圆明园》第一集,177页)。英国人戈登亲历了焚毁圆明园,在日记中也谈到,为“惩创顽固之清廷”,额尔金“最后乃决定焚毁圆明园”(舒牧《圆明园资料集》,291页)。由此可以看出,英军焚毁圆明园可以达到两个目的:迫使咸丰帝立即投降和长久震慑清政府。

  需要说明的是,英法联军为什么不选择焚毁紫禁城呢?原因在于如果焚毁紫禁城,则可能导致清政权瓦解,而英法一直反对推翻清政府。英国陆军大臣赫伯特一再强调,“推翻清王朝并非我们的旨趣”(丁名楠《帝国主义侵华史》第一卷,121页)。法国也多次重申,其“意图也决不在于推翻当今中国之君主”(《丛刊》六,260页)。在侵略者看来,清政府的存在符合他们的利益,即可以“巩固他们既得的权利和掠夺新的特权”(丁名楠《帝国主义侵华史》第一卷,123页)。

  在英法侵略者看来,焚毁圆明园可以给清政府以极大的震动,迫使清政府尽快投降。那么,圆明园为什么会具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呢?回答这个问题,必须明了圆明园特有的政治地位、极高的经济文化价值和建筑艺术价值。

  清代圆明园“为皇帝游息之所”,具有特殊的政治地位:它相当于清代皇帝的第二个皇宫,是清统治者经常居住和向全国发号施令的政治中枢。从雍正、乾隆、嘉庆到道光、咸丰五代皇帝,全年大部分时间在圆明园生活居住、处理政务、召见群臣,并在园内接待外国使臣和少数民族首领。从某种意义上说,圆明园在清朝皇帝心目中的影响和地位,毫不逊色于紫禁城。这一点英国人非常清楚,巴夏礼比喻说,圆明园“之于中国人,正如白金汉宫之于我们”(蒋孟引《第二次鸦片战争》,219页);额尔金更清楚地知道“圆明园乃是清帝所最宠爱的行宫”(戴逸《中国近代史稿》第一卷,338页)。也正因为如此,侵略者深知,焚毁圆明园足以有效打击和震动清政府。

  圆明园还具有极高的经济、文化和艺术价值。它是当时世界上最伟大壮丽的博物馆和艺术馆,里面收藏着大量的珍宝、图书和艺术品。有人估计,当时中、南、北三海内珍藏之宝物加在一起也无法同圆明园中的藏品相比(《中国近代史简要读本》,33页)。英国外交大臣罗素认为,圆明园“所藏的珍宝,完全可以同威尼斯的圣·马可教堂并驾齐驱,远远胜过理姆斯大教堂”(《丛刊》六,391页)。如此巨大的经济、文化价值,对于英法侵略军来说,当然是个无法抗拒的诱惑,他们在圆明园内“予取予携地抢劫,肆意毁坏一切过于笨重、不能移动的物品”。

  从上面的叙述中,我们可以知道,英法联军已经清晰地认识到:焚毁圆明园不仅可以给清朝统治者以极大的震动和打击,迫使清政府立即投降,而且还可以从中劫取无数奇珍异宝,攫取巨大经济利益。恰如英国侵华军官卧尔斯莱所说,“毁坏宫殿一事,似乎很可使北京当局悚然震恐,……这是毫无疑义的。……我相信焚毁圆明园一事,对于交涉的最后解决,促进了不少,并且也增固了我们使臣的位置。”(《圆明园》第一集,175页)

  事实证明,圆明园遭到焚毁后,一直在和战问题上摇摆不定的清朝最高统治集团立即投降,与英法签订了《北京条约》,满足了列强所提的各项侵略要求。从当时情况来看,促使清朝统治者态度转变的最主要因素就是圆明园被焚毁。这可以从1860年英法联军焚毁圆明园前后,清政府摇摆不定的对敌政策得到证明。

  1860年9月初,当英法联军从天津向北京进发的时候,咸丰帝仍然企图把联军阻挡在北京城外,因此,清政府组织了张家湾战役、八里桥之战,但遭到惨败。在英法联军逼近京城的情况下,咸丰仍然拒绝投降,选择出逃热河。八里桥之战后半个月内,英法联军停止进攻北京,希望通过军事加外交的双重手段迫使清政府屈服。但清朝最高统治集团仍然摇摆于和战之间,一面派人求和,一面“召南军曾国藩等入援”(黄鸿寿《清史纪事本末》,309页),企图作有限的抵抗。10月15日,即联军焚毁圆明园的前三天,咸丰帝还授命胜保为钦差大臣,“总统各省赴援诸兵,整军备剿”(《丛刊》五,181页)。

  然而1860年10月18日,英军焚毁圆明园后,清朝统治者马上丧失了抗敌的勇气和信心,立即屈辱投降。10月19日,即圆明园被焚毁的第二天,咸丰帝发布上谕,命令奕等人“将退兵各层,迅速定议,……画押换约”(《丛刊》五,194页)。奕当晚便承认英法等国一切要求,并于10月24日、25日分别与英法两国公使交换了《天津条约》批准书,签订了《北京条约》。至此,英法两国不仅全部实现甚至还大大超出了他们发动战争的意图。清朝统治者之所以由先前的“相机剿办”突然全盘接受侵略者提出的条件,屈辱投降,其最主要的原因就在于圆明园被焚毁,彻底击垮了其抵抗意志。这一点奕在后来的奏折中说得很明白:英法联军“自入城以后,我之藩篱既失,彼之气焰方张,一经驳辩,难保不借生事端;若稍涉迂拘请旨遵行,既恐夷人不能久待,另生枝节。”(《丛刊》五,199页)著名史学家向达也分析说,英军焚毁圆明园后,清朝统治者之所以迅即投降,“盖亦畏其复肆凶残耳”(王道成《圆明园:历史·现状·论争》下卷,423页)。

  综上所述,1860年英法联军焚毁圆明园的真实目的在于彻底击溃清朝统治集团的反抗意志,迫使清政府尽快投降,并“使清政府更为驯服”(胡绳《帝国主义与中国政治》,18页),扩大在华权益。对此,英法联军侵华头子额尔金、葛罗事后都直言不讳。额尔金在中英互换和约第二天的上英国政府书中说,“予今直陈,以吾人离别中国后,所遗留之印象,与借以束缚中国当局之正式条约,相较而论,予犹偏重前者也。故必思得报复责罚之举,赫然严厉,足达吾人所愿望之效果……”(《丛刊》二,457页)葛罗也说,焚毁圆明园“则和约易成,免滋纷扰,实予之所窃望也”(舒牧《圆明园资料集》,144页)。侵略者的居心和残暴从中暴露无遗。

(作者单位:河北联合大学)

 

作者:吴继轩